2008年3月8日星期六

《申请永住》之保証人

日本比较奇怪的事情是,外国人干什么都要找保证人。比如租房子(公团的房子不用保证人,但是租民间的房子基本都是要保证人的),比如父母到日本来探亲(还好自己拿着三年签证,自己可以当保证人),再比如申请永住。

保证人不是随便就当的,一般要提供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,并且要承担一定的风险。身份证明是官方发行的,包含有各种个人情报;收入证明是公司发行的,记载了收入及纳税情况,也是个人隐私。所以一般日本人是不太愿意当保证人的,同样我们也不太好意思开口请人帮忙。何况还有风险:万一做点坏事,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。曾经听朋友讲过,一个归化的中国老头非常乐于助人,给不少中国留学生当过保证人。结果其中有两个是拿着假护照来打黑工的,被入管局给抓起来了。这个老头也被牵连进去,蹲了几天号子,又靠朋友做保证人,才给假释出来。

这次申请永住,本来想找行政书士全权代理的,花点钱,省点心。结果咨询了才知道,行政书士不给找保证人,只负责整理材料和写理由书。于是马上觉得这钱花的不值了。又以为,找日本人做保证人应该提高成功率,但是咨询过学法律的朋友,说保证人不是决定因素,主要还是看申请人的材料。所以想了想,还是找个永住的朋友做保证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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